@贵阳单位经办人,两种方式为职工开户,第一种无需材料!

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单位在登记之日起20日内,
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一个职工在本行政区域
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应当办理账户合并。
那么单位怎么为职工设立公积金个人账户呢?
以下两种方式都可办理
方式一
通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单位经办人登录“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当月汇缴→当月有变化→变更清册→职工新开户→填写新开户职工信息→保存。
线上开户无需提供材料。
方式二
单位经办人持办理材料到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贵阳公积金社区服务站办理(办理地点可通过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看)。
办理材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下载路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首页>>便民服务>>表格下载>>归集表格下载);
2.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携带的可出示电子身份证);
3.一次为20人以上职工办理开户手续时,单位应提供电子报盘(光盘)导入。
温馨提示:
1.新成立单位在线下办理单位公积金开户业务时一并办理单位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业务。
2.在单位网厅上填写新开户职工信息时,个人缴存基数填写时必须为整数。
3.单位职工已有贵阳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不能再次给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在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后直接把它转入本单位账户即可。
4.单位职工有异地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含贵州省直公积金个人账户)且账户状态为封存的,正常给职工开设贵阳公积金个人账户,开户后职工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将异地缴交的公积金转入贵阳公积金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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